国际学生宿舍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06.29

国际学生宿舍管理办法

一、宿舍生活管理

1. 国际学生宿舍均由学校统一安排,不得私自移迁或调换,不得私自借给他人居住。

2. 学生入住房间后,首先须核对房间物品清单,并签字确认。学生离校时,清单所列物品如有遗失、损坏须按原价赔偿。

3. 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晚上22:00以前返回宿舍。出入校门使用刷脸系统,晚上22:00以后刷脸系统禁用。

4. 宿舍楼内要保持安静,不得在宿舍内从事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如大声喧哗、跳舞、高声播放音乐等。

5. 定期清扫和保持所住房间的卫生,并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禁止饲养宠物;禁止从窗口向外泼水、倒垃圾;不得将剩饭、杂物倒入水池或便池内,以防下水道堵塞;自觉维护楼道畅通,不得在楼道堆放物品。

6. 不得在宿舍内饮酒、聚众联欢,不得留宿他人。

7. 离校时,自觉打扫干净所住宿舍卫生及整理好学校配备物品,后勤管理服务处老师检查核实无误后,方可离校。

8. 凡已失去我校国际学生资格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离开学校,逾期者学校不再提供住房,室内遗留物品,学校有权处理。

二、宿舍安全管理

1. 不准在室内、走廊乱拉电线,不得私自改装、拆卸或损坏宿舍内设备,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外出时要随手关灯。

2. 因事假、旅游或其他原因长期外出时,要切断室内所有电源。

3. 不能私自移动消防器材和灭火器。

4. 不得在宿舍楼内焚烧任何物品,不允许在宿舍内吸烟,不得在楼内燃放烟花爆竹。

5. 宿舍内或公共场所如发生火警、漏电、煤气泄漏等意外事件,请速打给对应的报警电话,同时向班主任老师报告。

6. 增强防盗意识,外出时应锁好房间门窗,请勿在房间内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

7. 凡不遵守有关规定,酿成火灾者,须赔偿一切损失。严重者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宿舍会客管理

1. 国际学生的客人来访时,须向本学院提交来访申请单,来访人须向保卫处出示审核通过后的来访申请单及有效证件并办理会客登记手续,方可入校;国际学生宿舍内不得留宿来客。

2. 会客时间:每日上午8:00至晚上6:00,上课时间不得会客。